长安校区图书馆电力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安校区图书馆电力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曲江新区雁南五路曲江影视大厦19层19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2025年05月07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ZB2025-005
项目名称:长安校区图书馆电力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长安校区图书馆电力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79,039.64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约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安校区图书馆电力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8)《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首台(套)及创新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7号);14)财办库〔2020〕123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15)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政策;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安校区图书馆电力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表: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交自2024年10月1日以来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供应商须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以上(含五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无在建项目;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8)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0)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参加;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5日至2025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曲江新区雁南五路曲江影视大厦19层19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7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曲江新区雁南五路曲江影视大厦19层19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5月07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曲江新区雁南五路曲江影视大厦19层19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文件谢绝邮寄,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外国语大学
地址:长安区文苑南路
联系方式:029-853195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曲江新区雁南五路曲江影视大厦19层1901室
联系方式:029-85495286转8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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